这几天腾讯和360哥儿俩太逗了,作为一朵互联网从业者,我不评论啥,就说说我从这事儿里的收获吧。我懒得开电脑,在ipad上写博,所以长话短说。 首先,运营、营销至于产品太重要了,简直等同于软件之于硬件、体验之于功能,好的产品+烂运营在这个疯狂的湿哒哒的时代真有可能干不过烂产品+好营销 其次,客户价值是互联网产品的底线。无论何时,都要尊重客户,非常重要。永远别觉得客户是傻逼,更不要以为客户各个聪明绝顶,火眼金睛 最后,公关的蝴蝶效应。这年头不能再按老旧的营销、公关模式来试图通过新闻稿影响舆论了,话语权掌握在亿万网民手中,而他们对于网络上意见领袖及陌生人的信任远甚于官方新闻稿。引导舆论不是靠你把某件事"描述"成什么样子,而是看大家把这件事情"谈论"成什么样子。另外,水军真的是个挺没劲的策略。 我觉得腾讯的公关这次表现挺业余的,人家360每次言论都很有节奏,很有"参与讨论"的气质,而腾讯除了乱出牌,就是出烂牌。 我给自己也给大家出个题目,如果你是腾讯的pr,你将如何处理这一公关事件?
互联网
书摘《互联网商规11条》(非读后感)
国庆假期去杭州图书馆去了一趟,去得我泪流满面,很大,书虽然不是非常新却数量很多,自修浏览甚至借书全部都是免费的——只要有杭州本地的身份证或市民卡即可。 借了三本书,先突击看完了这一本。不知道是书本身内容不好还是翻译得太烂,反正没有太大感觉。所以没有精读,快速浏览了一下。这儿记录下书摘。 ps. 这书好像是2000年出版的,到现在10年了。看看当时的判断和预测,也挺有趣的。那时候还没有twitter、google、facebook之类的,通篇的Yahoo!, Amazon。 R1. 业务还是媒介 先决定互联网是作为业务的媒介还是业务本身。 R2. 互动性 互联网的一个很牛的特性就是互动性,不是指点击后有简单的反馈,而是指根据与用户的互动提供价值。 R3. 通用名法则+R4. 专用名法则 起好名字,别用什么cars.com\books.com之类的通用名。品牌要简短,最好能提示品牌所属的品类,顺便押韵了就更好了。 * 人类本性是随大流而不管那样是否合理。 R5. 惟一性法则 在互联网行业中,没有银牌和铜牌。(这个我觉得不靠谱) R6. 广告法则 互联网将是第一个不由广告主导的新兴媒体,因为客户会选择不接受广告,同时,通过自己的需求去找寻“供应商”。(不赞同,搜索引擎的发展证明这个判断或许是错误的) R7. 全球化法则 R8. 时间法则 动作越快越好,不要完美主义 R9. 自负法则 最严重的错误莫过与相信自己无所不能。 * 商业中最难的问题就是试图改变顾客或潜在顾客心智中已有的认知(其实生活上也是) * 不要认为『如果你是“年度人物”,就应该能够做所有的这些事情』 * 品牌延伸在短期内能奏效,所以迷惑人,然而从长远看,品牌延伸几乎总是失败的。(其实这个与品牌塑造对应的领域相关,比如google将自己的品牌塑造为“精湛领先的技术”,而不是“精确的搜索引擎”,从而在其推出手机、os、浏览器的时候,也挺顺利的) > 策略: 1. 保持品牌经营焦点(赞同,任何品牌、模式定位绝不能没有焦点) 2. 增加市场份额——与其扩展业务广度,不如增加现有市场份额(部分赞同,什么都想做是不可取的) 3. 扩展市场(这段没看懂) 4. 全球化 5. 主导品类/主导市场(其实上面这5条没啥区别,都讲的是“样样通,样样松”的道理,讲要专一。不能完全同意,个人感觉应该跟着感觉走,没什么定法) R10. 分化法则 人人都在谈融合,但技术在分化 * 为什么分化产品通常是赢家,融合产品是输家?原因之一是融合产品总是会做出妥协。(部分同意,细分市场有时比所谓的整合和融合存在更多商机) * [...]